市政工程规划审批办事程序
(一)申报资料
1、市政工程申请书1份。
2、市政工程管线平面布置图1份。
3、市政工程(管线)施工图(须加盖设计单位资质专用章)。
4、设计说明、可研报告、有关项目批准书。
5、填写《市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》。
(二)办理程序
1、申请单位(个人)填写《市政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表》;
2、法制监察科实地踏勘;
3、规划局局务会审批意见;
4、办理市政工程规划审批手续。
(三)办理时限
实地踏勘后,3个法定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
(四)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(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
(五)收费标准:不收费
(六)受理机关:中卫市规划局法制监察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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